各院、系、部:
为加强学院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工作,确保名校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,根据我院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的意见》、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类科研团队、项目的建设与管理,经学院研究,决定对2013年度立项建设的“科研创新团队”、“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”、“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”进行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1. 依据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》(潍工院政〔2012〕52号),对2013年立项建设的9个科研创新团队进行年度考核、中期检查;
2. 依据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(潍工院政〔2012〕51号),对2013年立项建设的3个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;
3.依据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潍工院政〔2012〕53号),对2013年立项建设的15个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。
二、考核内容
1.项目完成研究计划的情况、研究方案的调整变动、研究中的存在的问题。
2.项目预计完成时间。
3.项目主持人及其他成员(分开填写)阶段性研究成果,包括成果名称、成果形式、发表时间、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,引用、转载或获奖情况等。
4.经费使用情况
三、考核程序
1、项目组自查。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,填写考核表。
2、会议汇报。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听取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。汇报可以使用PPT演示,时间5分钟以内。根据专家提问进行答辩。
3、专家评定。专家组根据各项目组提交的材料、项目组负责人汇报、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。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。
四、考核结果的应用
1.考核合格的项目,继续按原定计划建设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,及时结题。
2.考核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,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考核验收要求的,取消建设资格,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。
五、有关要求
1、考核表一式3份,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。
2、提供项目组建设成果佐证材料,并装订成册,所在单位审核、盖章。
3、考核表连同佐证材料,请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送309办公室,并将考核表电子版和项目组建设情况汇报PPT发送至邮箱:wf3857231@163.com。
4、汇报座谈会时间另行通知。
科研处
2014年9月22日